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进口混合五金废料不予免税

发布日期:2015-05-20 来源: 中国压缩机网 查看次数: 51
核心提示:法院昨(18)日审查「海关进口税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财政部依据环保署、经济部评估,修法将混合五金废料纳入免税,引发朝野立委群起反对,财委会后决议不给免税。 为提供国

  法院昨(18)日审查「海关进口税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财政部依据环保署、经济部评估,修法将混合五金废料纳入免税,引发朝野立委群起反对,财委会*后决议不给免税。

  为提供国内產业各项金属原料更多进口来源,财政部这次修正海关进口税则时,调降税则号别第8112.92.22号「其他混合五金废料」之税率,由原本的5%税率调降为免税,以因应国内业者的需求。

  不过,立委费鸿泰、孙大千等质疑,混合五金废料一旦降为免税,如果业者大量进口,恐影响国内生态环境,加上社会各界对该项目降为免税,仍存有环保与社会观感不佳的疑虑,提案建请财部维持现行规定,不予修正,获财委会通过。

  依据*新修正的海关进口税则,包括「活、生鲜或冷藏钟螺」等9项採复合税课税的农渔產品,简化为从价税课徵;另将「椰壳及其碎片之压缩块」、「檄树果汁」的税率降为免税。

  另外,在税则增修订方面,降为免税的项目还包括:供照相用感光乳液、供印刷用涂布感光平板版材、机坪接驳车之零件、符合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规定的机动车辆,供作无障碍计程车使用者。

网页评论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