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系统设计压缩空气类泡沫灭火系统的试验和研究叶龙川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200032)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并通过试验得到了此系统的一些应用结论并提出了今后的研究方向。
1概述在现有的灭火系统中,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并在实际的灭火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有的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泡沫的稳定性不强,一般25泡沫析水时间仅为3 min~4 min,难以长时间的附着在燃料的表面上,灭火效能也受到影响二是泡沫的冲量不高,容易受到风力的影响。而且在水源枯贫地区,一般的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也会由于水量的限制而难以发挥其*佳效能。
实践证明,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系统具有很多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节约消防用水,提高了水的灭火效率 b)易于操作,减轻了消防战斗员的体力消耗 c)通过压缩气体的作用,可适当提高喷射射程。由于具有以上的优点, 20世纪90年代以来,得到了广大消防部门的一致认可。
2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为了开展压缩空气类泡沫灭火系统的研究和试验,我们专门研制了两套试验装置。一套是为了研究不同混合比下的压缩空气与混合液的配比情况而建立的试验台,系统组成简单,试验方便。另一套是完整的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系统。灭火系统主要由四个小系统组成: a)动力系统(包括柴油机、取力器、传动轴等) b)水系统(包括水泵、水炮、水管路等) c)压缩空气系统(包括压缩机、气体流量计、气体管路等) d )泡沫比例混合系统(包括泡沫液泵、控制模块、混合器、泡沫液箱等)。见图1所示。
系统的工作原理如下:柴油发动机通过取力器将动力传给消防水泵和空气压缩机,并带动它们工作。消防水泵和空气压缩机工作后,消防水泵的出口压力水流经流量计后,信号传给控制模块,经过控制模块的计算和处理,发出指令信号,控制泡沫液泵的电动机转速,即控制泡沫液泵输出一定流量的泡沫液注入水流中,实现比例混合,而且可以通过控制模块调节混合比( 0. 1~0. 9 )。然后在混合液中注入压缩空气,通过手动阀调节压缩空气的压力和流量。压缩空气和泡沫混合液通过一定长度的软管搅拌即产生了压缩空气类泡沫。根据泡沫液混合比的不同及注入的压缩空气量的多少,压缩空气A类泡沫可分为湿泡沫和干泡沫。
3压缩空气A类泡沫系统的试验为了检验压缩空气类泡沫灭火系统的工作过程以及泡沫混合比、压缩空气的注入量与泡沫性能的关系,我们利用试验装置做了一系列的试验:包括不同混合比下泡沫性能的测定试验干泡沫与湿泡沫的区分试验压缩空气A类泡沫射程与水射程的对比试验等。通过试验,我们得到了一系列的试验数据()和此系统相关的试验结论。
泡沫混合比混合液压力混合液流量压缩气体压力压缩气体流量泡沫稳定性时间压缩空气/混合液通过试验观察和分析试验数据,我们得出了压缩空气类泡沫灭火系统一些初步的使用经验和结论。
3. 1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在0. 6~0. 8之间时,适宜于喷射干泡沫。空气的注入量一般是泡沫混合液量的10倍左右。这样的泡沫稳定性好,在垂直墙上的停留时间大于5 min,能有效的起到阻燃保护作用。
3. 2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在0. 3~0. 5之间时,适宜于喷射湿泡沫。而且空气的注入量一般是泡沫混合液量的3倍左右。这种泡沫的稳定性没有干泡沫好,灭火系统设计网络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探讨左剑深圳市消防局( 518049)包佳珉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 518028)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小区式的建筑群越建越多,这些建筑一般要求设置系统复杂、容量大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网络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其系统结构形式灵活、容量大、可以集中控制等方面的优点,得到了广泛地应用。网络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高速发展并在火灾报警技术中深入应用的成果。虽然目前我国有关火灾自动报警的技术标准尚无对网络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明确的相关条文规定,但是其系统的设计和产其主要作用就是灭A类火灾,也是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系统*重要的应用。
3. 3压缩空气A类泡沫,由于压缩空气的助推作用,可明显提高喷射射程。在试验中,以0. 13 L /s的混合液流量喷射时,有压缩空气时比无压缩空气时的射程提高了3倍多。在较大流量时,加入压缩空气后,射程可提高30左右。
3. 4用水枪喷射压缩空气A类泡沫与单喷充实水柱相比,手提水带的重量感觉明显减轻,操作也很方便。
3. 5压缩空气除了具有灭A类火灾效率高的优点外,同时也可以灭部分的B类火灾。试验中,我们用压缩空气类泡沫灭火系统灭一般的油盘火,它也体现出很好的灭火性能。
4压缩空气A类泡沫系统需继续研究的内容笔者认为至少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4. 1研究注入的压缩空气的压力与混合液压力的关系,根据确定的关系研制水压、气压压力平衡阀,实现空气压缩机和系统的自动控制和平衡。
4. 2进一步提高压缩机的质量,减小本体、分离器和冷却器的体积和重量,给装车和工程应用带来方便。
4. 3研究开发实现泡沫比例混合的控制模块。
4. 4进一步做压缩空气A类泡沫和水灭火的对比试验,定量的分析压缩空气A类泡沫的优越性。
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 200032品的选用,仍应遵循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原则性要求。笔者结合自己消防建审工作的实践,探讨一下网络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设计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1系统结构形式的问题1. 1网络集中报警控制器的设置问题网络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是由多台编码传输总线制的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过网络通讯接口连接起来,并以一定的通讯协议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处理,它的系统结构形式灵活多样,难于精确划分出几种固定的模式,但无论是何种模式,都应遵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 98)有关系统形式设计要求的原则性规定。如果以接入网络内的节点之间的作用和关系来区分网络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结构形式,则常见的有如下两种模式:一种是无主型网络一种是有主型网络。无主型网络内的节点的地位和作用是基本相同的,网络内不需要设置主控节点,其典型系统结构形式如图1所示。有主型网络系统则设有一个主控节点,其典型的结构形式如图2所示。上述两种形式的网络结构中,接入网络内的各节点数的*大值由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决定。无主型网络的各节点和有主型网络的非主控节点,均可以连接一定数量的区域显示器、探测器、模块、警铃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组成部件,单独组成一个子系统。但是对于整个网络系统来说,设置一台集中报警控制器是必要的,因此无主型网络内的任一节点和有主型网络的主控节点均应能够显示、记录整个网络内的报警触发器件、模块、回路卡、电源等的报警或故障信息,并可以对整个网络进行消音、复位等操作控制,即具有作为网络系统内的集中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功能。
1. 2区域显示器的设置问题在无主型网络和有主型网络系统中,除有主型网络的主控节点外,其余节点相对于整个网络而言都形成了以各自为集中报警控制器的子系统警戒着多个楼层。参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5. 2. 3条和第5. 2. 4条的规定,这些子系统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区域显示器。在一些具体工程中,往往只是在消防中心设置一台辅助显示的笔者认为对于一些楼层平面布局简单,每层探测器数量较少的工程,如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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