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器温度测量的程序是:在大气条件下,将被测衡器(EUT)置于规定的恒定(constant)温度中,当被测衡器达到稳定温度后,保持2h,这里的恒定系指在测试期间所记录下的*大温差,不超过衡器额定温度范围的1/5,且又不大于5e。
要求分别在三个指定标准温度下进行加载和卸载的称量测试,指定校准温度处;指定的高温处;指定的低温处,如指定的低温低于10e(小于等于0e),则在5e,指定的标准温度处进行加载和卸载的称量测试。大气压力的变化必须做定量考虑。除非有规定,否则试验过程中的绝对湿度不应超过20g/m3。
温度对空载示值影响的试验程度。该项试验可以与上述温度试验结合起来完成,当然,亦可以单独做。对每相邻的温度,需计算衡器每1e的误差变化,其它准确度等级计算每5e的误差变化。
进行该项试验时,不需要施加预载荷,如果衡器具备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则该功能需处于非工作状态。前5h通电预热需在20e温度下进行,并在该温度一直保持稳定。该试验程序,按照建议R76强制性试验程序的要求,也可采用类似等效的测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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